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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过路费发票可用手写票取代

2009-03-09

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于4月起停止销售南京市公路汽车客运包车(租车)发票。公路汽车客运包车(租车)发票主要为客运行业的企业单位、专业租车公司和个体出租车司机使用,不仅包租车时可使用,在乘客拼车、收取过路过桥费用以及计价器出现故障时,都可以使用。该种发票停止销售后,取而代之的是江苏省南京市通用(千元版)手写发票,一式四联,最高开票限额为9999元。而原先已经领用包(租)车发票的纳税人仍可继续使用至用完为止。